万州江南新区国土资源局是负责江南新区土地、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辖区城乡土地权属确认和登记发证的统一管理。
(三)统一管理辖区城乡土地、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土地利用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四)统一管理辖区建设用地(移民迁建用地)的征用、划拨工作;负责土地用途管制工作;负责占用基本农田和土地征用划拨手续的承办;参与城区规模调控管理;负责土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管理,参与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选址定点工作。
(五)统一管理辖区土地资产。负责辖区土地定级、评估及地价评估确认;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抵押、典当等有偿使用和地产市场的管理;负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负责企业改制中土地使用权的处置;负责外资企业用地的管理;负责对授权的其它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地价评估和地产交易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和中介服务人员的资质管理。
(六)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初审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定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地勘成果;审定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机构资格,确认探矿权、采矿权的评估结果。
(七)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
(八)负责辖区土地出让金和收益金的核收、征收、解交;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的征收和管理。
(九)依照《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的规定》负责辖区地籍测绘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地籍测绘规划,管理地籍测绘机构资质,管理测绘成果档案。
(十)组织开展对辖区土地、地质矿产执法情况的执法监察,依法对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裁决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矿产资源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十一)负责辖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科技、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宣传教育及职工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辖区办事处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土地资源管理科 负责对江南新区城市规划区内外的土地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负责组织上报办理农用地的转用、征用审批手续,指导统征办开展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提供建设用地;负责农房建设用地的管理;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配合万州区国土资源局开展土地的监察执法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承办江南新区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分户,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土地的权属调查勘界工作;负责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划拨、转让报批手续办理;负责组织经营性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公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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