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江南新区规划建设局是主管新区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新区总体规划的编制与修编;负责新区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新区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一书三证、放线、验线、设计方案审查和规划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新区测绘管理;负责查处违反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房地产法规的行为。
(二)负责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配合进行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的管理;负责新区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和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的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设计备案;管理城乡建设和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负责申请改变房屋结构的方案审批;负责建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新区规划区范围内工程地质灾害的综合整治;负责建设科技宣传、推广、应用工作。
(三)培育和规范管理建筑市场;负责建筑业和装饰装修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和咨询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合同管理、造价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建筑施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建设职工岗位培训工作。
(四)制定住宅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培育和规范管理房地产交易市场;负责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业管理和商品房预售、核价、物业管理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房产管理工作;受理群众对商品房质量、房屋产权和交易活动中有关问题投诉。
(五)编制、下达城市维护费和年度建设经费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制定有关建设资金多渠道、市场化的办法和政策,会同新区有关部门筹措城建资金;负责城市建设和维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六)负责城区供气、供水、市政、环卫、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及其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的规划布点;协调地下管网的管理工作;负责新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减灾防灾工作;负责城区污水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新区环境保护工作。
(七)负责新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八)综合管理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宣传教育、法规清理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九)负责新区统一建设办公室、招标投标办公室和勘测设计院的管理工作。
(十)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意见;负责编制、下达城市维护和建设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制订有关城市建设资金多渠道、市场化的办法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筹措城建资金;负责建设局直接投资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建设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城市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城区减灾防灾工作;制订房地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意见,承办房地产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环保、消防、抗震设防等其他工作。
(二)规划科 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控详规划、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与修编;负责新区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放线、验线、设计方案审查和规划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设计、城市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的规划布点;负责查处违反规划管理法规的行为;指导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三)建管科 研究制订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办法,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进行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的管理;负责新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管理城镇建设和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负责对申请改变房屋结构的方案进行审批;负责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工程地质灾害的综合整治;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组织编制建筑业发展规划,培育和规范管理建筑市场;负责建筑业和装饰装修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和咨询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合同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建筑施工的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负责建设职工岗位培训;负责外来施工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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